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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種票議員】種票揭不停 民建聯派月曆氹長者改地址



陳洁霞報住的黃埔街4號2樓2011年被發展商收購。黎樹雄攝

黎樹雄攝

居紅磡邨4年的民建聯會員陳洁霞,以黃埔街舊址登記選民投票給林德成後,不滿林以非黃埔街居民拒送2016年月曆。

與林德成是福建鄉里的姚銀霞於自置家維邨居屋居住多年至今,卻將2011年選民登記家維邨住址更改成寶新大廈。

紅磡邨住戶林瑞生說於林德成辦事處更改選民址址,投票日亦投了票給林。

以黃埔唐樓舊居更新選民地址的曾麗英及楊子川居紅磡邨4年,楊的兒子說不知父母的選民登記問題。

區選種票愈揭愈多,今屆空降九龍城紅磡選區的民建聯林德成,首次參選便以371票之差擊敗連任兩屆的民協副主席任國棟。惟《蘋果》調查發現,最少數十名居於毗鄰的家維選區公屋戶選民,今屆悉數將地址改到紅磡選區私樓地址,大部份為年逾70歲長者。有長者向記者承認是民建聯會員,指林德成要求他們更改地址,部份人對自己可能犯法懵然不知。記者又發現紅磡選區多個已收購的空置單位今屆也離奇新增大批神秘選民。選舉事務處稱已聯絡有關選民,會將可疑個案交執法機關調查。
記者:李雅雯、梁御和
本身是中旅社經理的民建聯林德成屬政治「新丁」,今屆首次參選區選就獲得1,544票,擊敗自2007年已在紅磡區當選的民協副主席任國棟。林德成更較上屆在同區參選的黨友多出686票,得票增長達8成。
紅磡區舊樓林立,田生集團在2010年開始大規模收購黃埔街及機利士南路多幢唐樓,涉及1,078伙單位,至今最少5成單位已被收購空置。記者比較2011年及2015年的選民名冊,發現2011年紅磡區共有5,106名選民,其中有1,736人之後陸續搬走取消登記;但到2015年,該區卻突然激增1,976名新選民,令總選民人數反升至5,346人,增長率高近6成。
民建聯郭芙蓉早前被揭發以禮物引誘多個石籬區的公屋戶更改地址到大白田選區的舊樓單位,涉嫌種票。記者根據選民名冊及土地查冊作對照,發現紅磡選區也有相同情況。其中在紅磡選區的黃埔街4號低層舊樓單位,按查冊早於2011年被財團收購,單位門外也貼上封條,但今屆單位除了1名舊有的譯音岑姓選民登記外,還新增了陳洁霞1人。任國棟指,陳參加過其辦事處活動,當時報住家維選區的紅磡邨紅昕樓中層單位。
記者在紅昕樓單位找到70餘歲的陳洁霞,她承認2011年已搬入紅磡邨,是民建聯會員。陳指原打算投票予當區(家維選區)西九新動力區議員勞超傑,後來卻收到對方電話通知,稱今屆將自動當選,不用投票;鄰區(紅磡選區)民建聯林德成則不斷致電她催票。陳稱,林德成早知悉她居於紅磡邨,卻替她以黃埔街的舊居地址作選民登記。
陳又指責林德成當選後「變臉」,指她不是黃埔街居民,拒絕贈送「福」字月曆,「而家選到你做區議員,就過橋抽板,話我唔係住呢度(黃埔街)唔俾我喎。」記者問她是否認識另一姓岑的選民,陳在旁的丈夫一臉愕然,詢問「邊個嚟?」陳則搶答是相熟的「街坊」,隨即關門。
另一個紅磡邨紅昕樓高層單位,2011年名冊上有林瑞生1位選民,但他今屆突然改地址到紅磡選區必嘉圍福年新樓舊樓單位。記者在紅昕樓找到70多歲的林,他直認一直在紅磡邨居住,福年新樓是2011年前的舊居。他又指,自己是民建聯會員,早前在林德成要求下到其辦事處更改選民地址,問他知否已觸犯選舉條例,他說:「都係紅磡,咪一樣。」
家維邨也有相同情況。家盛樓1個高層單位,2011年名冊上原有姚銀霞及另2外兩名姓梁及施的選民,姚銀霞今屆卻突然把地址改到紅磡選區的寶其利街寶新大廈舊樓。80多歲、不懂粵語的姚在家盛樓單位應門,向記者稱自己在2007年已購入上址居住至今。問及她為何改選民地址,她只稱未曾入住寶新大廈單位,不過今屆有投票予林德成。記者再到寶新大廈拍門,應門的外傭稱單位業主姓吳,不認識姚。
上屆在紅磡邨紅日樓登記的選民曾麗英及楊子川,今屆同樣「搬遷」到寶其利街黃埔唐樓。在紅磡邨應門的楊先生指,兩人是其父母,3口子在上址居住。不過兩老暫已回鄉,不清楚是誰替他們改地址。
選舉事務處回覆指,已聯絡有關選民要求確認其登記住址,如涉及可疑情況,會將個案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民建聯郭芙蓉被揭涉種票逾月 警仍未肯立案調查

(資料圖片)
除紅磡區外,《蘋果》在上月15日揭發民建聯郭芙蓉涉以禮物利誘在石籬南選區的石籬邨公屋戶提供個人資料,再替其更改地址到大白田選區。選舉事務處稱已將個案轉介警方調查。但本報過去一個月多次向警方查詢,警方只稱「正了解事件」,拒絕回應是否已立案調查或交由哪一組跟進。
按一般程序,警方如已就事件立案,會向傳媒通報案件類型及調查進度。民權監察成員王浩賢指,選舉處將個案轉介警方,顯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了解事件』同『立案』係兩個唔同程度嘅字眼。」質疑警方仍未有就事件作正式調查。
事實上,早於去年8月,前紅磡區議員任國棟曾將區內160個可疑的選民登記轉介選舉處,部份包括本報是次發現的疑似種票個案,惟涉事選民登記卻一直未被剔除。選舉處回覆指,接獲投訴後,會將懷疑個案納入下一周期、即選舉後才進行查訊程序。意指市民即使在選舉前發現問題選民,有關人士在該屆選舉依然可以投票。
政府早前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當中建議市民新登記作選民、或更改選民地址時,須同時提供住址證明。諮詢期已在上週五結束。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贊成有關建議,以杜絕種票;民主黨胡志偉則認為,為免影響市民投票意欲,選民登記理應盡量寬鬆,但有見近年多次發生改地址等種票事件,認為應針對有關問題,即更改選民地址時才需提交住址證明。
民建聯譚耀宗同意應針對更改選民地址申請;工聯會麥美娟則反對建議,稱未必所有市民也能提供住址證明,反建議選舉處應加強監察,例如引入以電話核實選民資料等程序。

記者梁御和

來源轉自:
【20116年1月11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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