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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

黑衣遊行 靜默抗議 法律界拒釋法變常態


遊行人士抵達終審法院外,靜默三分鐘。

黑衣沉默遊行」以高等法院為起點。

梁家傑形容今次釋法是「極之不幸的事件」。
【釋法爭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就立法會議員宣誓爭議解釋《基本法》第104條,本港法律界昨天傍晚發起「黑衣沉默遊行」表達反釋法立場,是回歸以來的第四次。大會表示有3,000人參加,警方發言人稱最高峰時有1,700人。發起遊行的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今次釋法不只是時間上出錯,而且涉及解釋本地法例,法律界感到痛心、遺憾,而遊行是要表明香港法律界不接受釋法變成常態的立場。
「黑衣沉默遊行」昨天傍晚5時30分在高等法院外的噴水池集合,15分鐘後出發,以終審法院為終點,途經金鐘道、皇后大道中及、德輔道中。參與遊行的人由法律界重量級人馬到見習律師,甚至是法律系學生都有。除了發起人郭榮鏗外,一批資深大律師如夏偉志、李柱銘、法律系學者陳文敏、張達明等均有參與,在傍晚5時30分前已經擠滿了高院前的噴水池空地。不過同一時間,另一批人士在附近請願,不滿過去參與「佔領事件」的被捕人士判刑過輕,高舉「反港獨、反辱華」的標語,而參與「黑衣沉默遊行」的人依然保持靜默。直至5時45分,天色漸黑,黑衣群眾在李柱銘、郭榮鏗及梁家傑等人帶領下開始起步,至於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則高舉「廢除人大釋法權」的標語,跟隨在遊行隊尾。

郭榮鏗斥最離譜最嚴峻
遊行人士全程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隊尾在晚上6時50分抵達終審法院前,群眾在李柱銘帶領下靜默三分鐘,代表對今次釋法的悲哀。李柱銘之後向遊行人士表達感激之情稱:「我感謝你們!我向你們致敬!我愛你們!(I thank you, I salute you and I love you all)。」遊行人士和平散去。
郭榮鏗表示,估計今次有2,000至3,000人參與,是最多人參與的一次法律界「黑衣沉默遊行」。他形容,今次釋法是「最離譜,亦是最嚴峻」,既影響了香港的司法制度,不但時間上出錯,亦涉解釋本地法律,形容「中央根本是幫法院做決定」。他表示,釋法只會令宣誓爭議愈鬧愈大,香港將會愈亂,特首梁振英就是最大得益者:「梁振英為了連任甚麼都做得出。」他強調,即使有人質疑今次遊行的成果,但遊行是為了向中央及國際社會表明:「釋法不是香港司法制度的常態。」

李柱銘:如斬法治一刀
李柱銘形容,對於今次釋法感到相當心痛,每次釋法就如對香港的法治「斬一刀」。今次是回歸以來第四次的法律界「黑衣沉默遊行」,首兩次在1999年及2005年,分別都是因為釋法,對上一次在兩年前,為了反對中央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天早上解釋《基本法》第104條,其中就該條文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解出四個意思,包括「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有意見認為釋法等同解釋了香港法例的《宣誓及聲明條例》,因為《基本法》本身無提及拒絕、忽略宣誓的後果。
《基本法》第104條原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石永泰:名為釋法實為修法

石永泰稱「恒久警惕乃自由的代價」。

陳文敏認為今次釋法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只是拿着《基本法》第104條「依法」一詞,名為「釋法」,實為「演繹、補充,甚至是修改本地法律」,又直言本來可以用本地法律來處理的案件,現在變得更多爭拗點。他又引述坊間看法,認為如果只是對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反感,就認為應該釋法,他直斥這個想法「好低層次」。
認同有權釋法但應該克制
石永泰表示,今次釋法不像是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的內容,只不過是拿着104條入面「依法」兩字,去演繹、補充,甚至修改本地法例。他又指,現時政府與立法會及游梁兩人有司法覆核的案件:「為甚麼會認為我們的制度解決不到,要插手進來?」他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但應該克制:「愈表現到克制,大家就愈有信心及愈舒服。」
梁家傑斥張德江自把自為
他又質疑今次釋法根本無助解決事情,例如如何將概念引用到實際的案件,令本來可以用本地法律的解釋的案件,變得更多爭拗點:「所以是不是可以一錘定音,很快完成爭議?我看不到。」他又稱,加上本地法院沒有提請人大釋法,反問:「其實釋法釋來做甚麼呢?」
坊間不少輿論指梁游兩人宣誓時辱華,所以招致釋法惡果,屬於「抵死」。石永泰坦言這種說法的「好低層次」,認為中央自此可能藉對某事件反口,再次釋法,「到時釋法就無人可憐你」,又認為「恒久警惕乃自由的代價」。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本地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本來已經十分清楚,法官有能力根據該條例作判決,稱今次釋法是為香港立法,批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自把自為」的決定,今次釋法所造成的影響,是歷來最大的一次。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指,釋法極不合時,影響對本港審理中的案件,會損害司法獨立。已宣布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認為,《基本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需要接納它是法律的一部分,雖然今次事件給予市民不太好的觀感,但本港法官很「堅實」。
另外,律師會執委昨午開會後發聲明稱,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解釋權,而為維持公眾對「一國兩制」和法治信心,釋法應謹慎容忍。

來源轉自:
【2016年11月0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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