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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美國嚴厲批判中國人權狀況


美國國務卿克里發表年度全球人權狀況報告,嚴厲批判中國人權狀況。
美國國務院於今年四月十三日發表二○一五年全球人權報告,由國務卿克理(John Kerry)親自主持發佈記者會。各方關注的焦點為中國人權報告,因華盛頓一方面希望改善美中關係並與中國在重大國際問題上(如北韓核武問題)合作,但另一方面卻堅持人權、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
美國批判中國人權狀況
國務院的中國人權報告批判中國鎮壓律師,認為中國政府面對人民對法治社會的渴望,孳生不安全感所致。國務院並嚴詞譴責中國試圖經由立法,使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公民自由變成非法。
此一報告特別指出,壓迫和威嚇事件在中國明顯增加,去年有數百名律師和法律工作人員被拘捕審問,接受調查,並有許多人被拘押在祕密地點長達數月之久,但有關司法機構並未提出正式的控告,同時禁止他們與律師或家人聯繫。
負責人權事務的國務院助理國務卿馬林諾斯基(Tom Malinowski)指出:「中國政府施加高壓手段,意在展現權力,但在中國人民變得更富裕,接觸網路日漸頻繁而對政府期望升高後,此種作為的效果適得其反,只透露出其脆弱的一面。」馬林諾斯基表示:「中國人民和其他國家的人民一樣,都希望法律受到尊重,貪腐受到懲治,也不會刻意逃避環保問題。中國人民渴求和其他國家的人民一樣,希望享受法律的保障,中國政府瞭解這一點,但因產生不安全感,而施以威嚇手段來壓抑它。」
馬林諾斯基特別指出:「我認為,我們若把這些問題全都敞開來談,百分之百可反映出中國多數百姓的心聲。」
美國的中國人權報告並指出,香港出版中國政治秘辛的銅鑼灣書店的老闆與數名員工去年無故失蹤,中國公安人員應該負全責。
馬林諾斯基說,美國的全球人權報告對中國和俄羅斯的批判特別嚴厲,因為這兩大國對該地區都有巨大的影響力。
最近十年來,中國對美國發表的年度人權報告立即作出反擊,並迅速發表美國違反人權的紀錄。在二○一四年中國公佈的美國人權紀錄中,曾提及種族歧視和警察暴力在美國氾濫的問題。

中國發表美國人權紀錄
針對美國發表的「二○一五年中國人權報告」,中共有備而來,不甘示弱,立即發表「二○一五年美國人權紀錄」來反擊美國。此一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發表的報告共約一萬兩千多字(美國的中國人權報告約六千多字),分六大要點來回擊美國:
一、 美國公民權利未受尊重。
二、 美國人民的政治權利問題重重。
三、 美國的經濟和社會權利問題眾多。
四、 美國的種族歧視嚴重。
五、 美國的婦女和兒童未獲保障。
六、 美國侵犯他國人權十分嚴重。
此一人權紀錄特別指出,美國「不拿鏡子照照自己」,並指責美國把人權問題政治化,並用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

中國人權的嚴重問題
歐美各國的人權組織經常評析有關中國人權狀況的具體問題:
‧中國否定自由、民主、平等等普世價值,堅持一黨專政,否定人權的重要性。
‧中國否定法治、憲政,人民的權益沒有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
‧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體制,公檢法均由中共控制。
‧中國並無真正的反對黨(類似今日美國的共和黨),來監督、制衡中共及其政府;大陸的民主黨派其實就是中共的尾巴黨,並非真正的獨立政黨。
‧中國沒有獨立的自由媒體,中共的媒體根本不可能發揮監督、批評及暴露黑暗的功能。
‧中國的各級人大均是橡皮圖章,完全無法發揮批評、監督中共及其政府的功能。在中國的各級人大中,其委員均受監控,絕不可能發表批判及質詢各級政府官員的言論。
此外,中共堅持黨治、人治而非法治,中國人民的人權無法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

美國的人權問題
美國每年發表全球人權報告,並非只是針對中國;華盛頓對俄羅斯、某些中南美洲與非洲國家的人權狀況也作出客觀、公正的敘述與批評。
美國的人權狀況雖非百分之百完美,但美國的法律保障美國人民的人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享受特權,美國各級政府肯定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等普世價值。著名實例之一即是美國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因「水門案」(Watergate Scandal)違法被彈劾,後經福特總統依法及根據總統職權予以特赦免。
筆者在美求學及就業五十多年,經常發言或撰文批判美國的內外政策,從未出現任何問題,我的言論自由受到美國法律的保障。 中國人民的人權被否定,甚至連維權律師(如高志晟及盲人律師陳光誠)也被迫害。陳光誠被迫流亡美國,高志晟至今下落不明,令人憂心。
因此,今日中國的知識份子發言非常謹慎,唯恐以言入罪──言論自由實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份,應依法予以保障,但中共卻沒有這樣的認知。
中共從未虛心檢討中國的人權問題,反而發表萬言書來抨擊美國的人權狀況。

中共對美國人權狀況的扭曲
中國大陸發佈的美國人權紀錄故意扭曲美國的人權狀況,頗多明顯的實例:
一、 中共指責美國違反人民的政治權利,但美國人民兩次投票依法選出歐巴馬(Obama)出任美國總統。歐巴馬為非裔,是美國的少數民族成員,卻能依法高票當選,主持美國國政八年,此一事實說明美國人民(包括少數民族)均依法享受應有的政治權利。甚多非裔、華裔及拉丁裔人士當選美國國會議員,甚至州長、副州長。在美國國會中即有三位華裔人士依法當選眾議員。中國的少數民族(如藏族及維吾爾族)人士絕不可能當選國家主席(猶如美國總統)。
二、 印地安人為美國的原住民,為美國少數民族中的少數,但美國制定有關法律予以保障,甚至立法保護印地安人原有的土地。
三、 美國各級政府均已制定有關法律來保障婦女與兒童的權利。
總之,美國總統及各級官員均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來行使職權,如有違法,即會被起訴及被法律制裁──法治實是美國民主政治的基石之一。美國各級官員絕不可能干預司法審判,因美國具有嚴格的獨立司法制度。當然,美國也出現甚多違法案件(如暴力及賄選),但最終多獲得公正的審判。
頗多美國人士認為人民擁有槍枝的權力,以保護自己;槍枝氾濫確是事實,但近年美國要求管制槍枝的呼聲越來越響亮,美國國會及各級議會必然遲早制定槍枝管制法律──這是美國的明顯趨勢。
綜如上述,美國與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實有天淵之別的差異。

來源轉自:
【2016年6月號 爭鳴總464期(大陸)楊十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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