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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白牌銀行 11厘回報誘客放貸 港無法例監管 遇走數難追討



科技反轉傳統行業,繼白牌車Uber、白牌酒店Airbnb,金融業亦有P2P(Peer-to-Peer)借貸公司以白牌銀行形式,為放貸人及借款人提供配對平台,成功顛覆傳統銀行及財務公司做法。本港有P2P公司以11厘回報利誘客戶放貸,但本港未有相關監管法例,一旦借款人走數,債主難追討。(Fintech系列四之一)
記者:周家誠 陳家恩
傳統銀行以低息吸納客戶存款,再高息放貸,賺取中間利息差價,多年來被詬病食水深。同樣是做中間人,P2P不似銀行一樣收取存款、毋須開設實體店,也沒有法定資本要求,營運成本比銀行低,因而令放貸人賺取比銀行存款更高回報、借款人得到比銀行低息的貸款。
花旗前高層創金融P2P
花旗前高層Mukesh Bubna創立的Monexo屬全港唯一P2P金融公司,現時有不多於100個項目,借款人均為個人及中小企,例如本月13日有一借款人,持有每月租金收入達7.45萬元的九龍城商廈,融資100萬元,借款期19個月,年利率8.3厘。項目集資期30日內,滿額即可支取,或滿60%可於第30日提取。該行將收取借款額1.5%作行政費用,借款人須每月還款。
為確保債仔有還款能力,借款人必須擁有收租物業,並出示租約以證明有穩定租金收入,再經過風險評級,篩走信貸紀錄太差的債仔,再按其物業租金收入倍數最高48倍,釐定貸款額,這種半抵押形式確保債仔有穩定資金流,現時貸息平均11厘。Monexo同時為借款人旗下出租物業,購入租戶保險,以免租金收入因遇到租霸而泡湯,保障額為60萬元;惟若借款人「走佬」,放貸人則要循法律途徑追討,有機會蒙受損失。
投資者有意做放貸人的話,須存入最少10萬元至Monexo第三方信託戶口,期限為6個月,每個放貸項目最少要投資1,000元,現時平均回報為11厘,遠較銀行存款為高,Monexo將會收1%服務費。
來自印度的Bubna成立Monexo,是因為在家鄉製衣廠工作時常遇到停電,生產中斷而向銀行借應急錢,卻要18個月時間處理,「但如果你係匯豐高端客戶,就即刻借到」,他自此有幫助小微企業的決心。出身銀行信貸部的他對銀行營運模式感受良多,「除非你是極優質客戶,否則銀行批貸款時間長,手續麻煩,細額唔肯借;財務公司息率又太高,動輒逾20厘」。

申借款所需文件繁複
不過《蘋果》記者嘗試成為Monexo借款人,除身份證、護照、住址證明,亦需要銀行月結單、入息報稅表、租賃協議,及向環聯申請信貸報告,費用為280元,所需文件同樣繁複。除Monexo外,香港亦有多個平台聲稱從事P2P借貸,包括由內地專才成立的Golend,前海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洪為民亦為顧問。《蘋果》記者以客人身份表示希望參與時,公司職員稱「老闆(聯合創始人張鄭芬)熟嘅人先可以投資」。海通國際旗下Bestlend亦自稱P2P,實際是綜合多間財務公司進行競價,與傳統P2P模式有異。
違約率近3.9% 分散投資減風險
【外地統計】
歐美P2P金融暫時未出現大規模違約例子,但整體風險仍較傳統金融機構為高,以美國最大P2P Lending Club為例,違約率接近3.9%;不過若分散投資100個放貸項目,成功收款率達99.9%。

■Mukesh Bubna在家鄉工作時借貸困難,遂有感而發創立P2P金融公司。李展翹攝
100項目99.9%成功收款
證監會旗下投資者教育中心指,P2P網貸通常屬無抵押貸款,一旦借款人就貸款違約,投資者或會蒙受損失,而最壞情況甚至損失全部資金。Monexo創辦人Bubna未有透露該公司違約率,但承認即使借款人為有租金收入的業主,但並非抵押貸款,放貸人仍須承受違約風險;不過若分散投資,損失將會十分有限。
據美國Lending Club統計,該公司由2007年至今承造貸款94億美元(約733億港元),當中約3.7億元為註銷賬(charged-off loan),意味違約率約為3.9%,拖欠率(遲還1至3個月)則為1.38%;若投資者分散投資100個放貸項目,99.9%均可成功收款。
另外,中國P2P網絡金融平台去年開始出現倒閉潮,有平台在網頁上列出高逾20厘的貸款項目吸引投資者,集得一大筆資金然後「走佬」;部份或是風險管理不善,納入信貸評級極差的借貸人或企業,拖累平台信譽,有企業甚至瞞騙放貸人投資極高風險項目。中大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表示,P2P不一定有信用,猶如上世紀「標會」,或衍生非法集資,風險管理不及銀行,而且平台純做資訊配對,若債仔走佬,放貸人則要進行繁複的訴訟程序,故建議投資者小注參與。Bubna指,Monexo即使倒閉,信託管理的資金將會還給投資者,而借款人參與的項目將會繼續運行,直至還款完結為止。

■記者周家誠
金管局稱須否領牌難一概而論

■本港銀行傾向不借貸予小型公司,P2P金融可填補不足。
【灰色地帶】
P2P金融好處及風險俱備,故歐美各國未有一刀切禁止,反而制訂與時並進的法例進行監管,本港監管機構則明顯落後於國際,未對相關操作合法或犯法着墨,P2P平台有落閘叫停風險。金管局發言人稱,P2P借貸定義廣泛,領牌與否須按個別公司商業模式而定,證監會發言人未有評論事件。
被問及Monexo會否害怕監管機構忽然落閘,創辦人Bubna稱公司照搬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框架,並已諮詢法律顧問意見,亦與港府保持溝通,一旦當局監管方向有變即會進行應變策略。Nixon Peabody中國及亞太區業務主管兼執業律師鄭國維認為,P2P應沒牴觸香港法律,「當然你可以爭拗有法律問題,但訊息配對係咪違法?(法律)有啲唔清楚嘅地方,所以係灰色地帶」。

■市面多間財務公司普遍接受信貸紀錄較差的公司或個人借貸。
大律師:參與或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則稱,P2P網貸屬集體投資計劃,需要領牌,而借款人或放貸人亦可能因參與而違法,「政府依家唔採取行動,可能係研究緊佢個運作模式」。亦有熟悉金融事務的律師認為,平台變相存吸公眾收款,或需要向金管局申請牌照,而為借款人集資則違反證監會集資條例。
外國發展P2P非一帆風順,例如美國最大的P2P Lending Club,曾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中止運作6個月,原因是這類債券銷售平台須正式進行註冊,借款人亦須符合美國信貸評級FISO最低要求。時至今日,美國P2P平台除了為中小企及消費者提供融資服務,更已經發展醫療及旅遊融資,連當地的退休基金亦獲法例准許投資平台上項目,持有債務更可在二手債券市場FOLIOfn售出,發展速度遠遠拋離香港。

■記者周家誠、林國欣
內地監管步伐快過香港

■龍沛智明言內地對P2P金融監管步伐比香港快。李潤芳攝
【經驗之談】
2013年時曾銳意打做本港首個P2P金融平台的Welend,最終功敗垂成,渣打前高層、創辦人龍沛智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中止P2P原因是法律灰色地帶,反而內地運行順利,增長遠較香港快。
龍沛智指香港法例沒禁止或准許P2P運作,政府當局亦未曾表態,「好多詮釋都係各自表述,好多灰色地帶」;相反,中國銀監會今年推出互聯網金融《意見》文件,明言P2P只要不直接管理資金則屬合法,「內地監管步伐仲快過香港」。現時龍在內地從事P2P借貸業務,香港則餘下已領有放貸人牌照的網絡貸款業務。

港客fb驗證貸息有折
Welend未有打算從香港撤資,強調本港仍然是良好的網絡貸款平台,並加入創新元素,推出僅10日的超短期貸款,「銀行全部借好長(時間),我地借短啲」,利息為2至20厘,「信用卡貸款都至少30厘,我只要建立到借款人習慣,令佢哋繼續借落去,借款期變相長好多」。
Welend並將借貸遊戲化,「點樣可以令客戶覺得好玩?只要你開放facebook同LinkedIn,幫我哋做身份驗證,貸息可以打八折」。他提到,互聯網貸款的核心技術在於申請程序在網絡進行,卻無損客戶身份認證能力,確保他們能夠定期還款。內地業務方面,除P2P貸款外,Welend已與數間內地銀行合作,「由銀行出錢,Welend砌網絡貸款平台吸客」,但未透露合作夥伴名稱。

■記者周家誠

來源轉自:
【2015年10月1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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