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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梁振英山頂豪宅僭建,認「無心之失」即拆,議員轟存心欺騙!


【明報專訊】
尚有10天便正式就任行政長官的梁振英,被本報揭發其山頂豪宅僭建了一個面積約110平方呎的三邊密封玻璃棚。候任特首辦昨晚回覆本報稱,梁振英承認將原來的木花棚「改建為金屬加玻璃結構」,並沒有入則申請,並歸咎這屬「無心之失」,無意違例,並已於昨午清拆僭建玻璃棚。
去年5月,梁振英曾向傳媒公開表示,諮詢過兩名專業人士,「確認」山頂大宅沒有僭建物。有立法會議員炮轟,身為測量師的梁振英,無可能不知悉大宅有僭建物,指他是存心欺騙公眾。
曾宣稱「確認」無僭建
本報翻查1999年底地政總署的高空圖片,即梁振英簽約購買山頂貝璐道4號裕熙園兩間洋房前一個月,發現洋房並沒有僭建玻璃棚或木花棚,到了2011年的高空圖片,則顯示僭建玻璃棚已存在(見圖),反映僭建物是在梁購入大宅後才加建。事實上,候任特首辦昨晚的回覆也承認是梁改建的,原因是玻璃棚前身為一個木花棚,梁買入該物業時已經存在,終因白蟻蛀蝕嚴重,幾年前被改建為一金屬加玻璃的結構。
本報昨日向屋宇署查詢有否巡視過梁宅,以及有否發現任何僭建物,直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通風非密封 不計地積比」
候任特首辦指上述玻璃棚並非密封,故不用計算入地積比率,換言之,即毋須補地價;不過,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指出,舉凡任何有上蓋的建築物,必須計入地積比率中,不能因建築物並非密封,而毋須計算地積比率。
本報翻查屋宇署紀錄,梁宅的地積比率幾近用盡,最多只剩大約1.5方呎,僭建110方呎面積,即變相有欺瞞補地價之嫌,以山頂豪宅呎價動輒數萬元計算,涉款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主任陳子明說,由於屋苑已經用盡地積比率,而這類建築物面積,必須計入地積比率內,所以就算向屋宇署申請興建,也無法獲批,業主須先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積比率,否則,這個僭建物除違反《建築物條例》外,也違反《城市規劃條例》。
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蘇啟亮說,玻璃棚從客廳延伸,增加了樓面面積,「業主肯定着數咗」。
學者﹕無關通風 有蓋即僭建
候任特首辦的回覆,稱梁只曾在通道上加建「玻璃蓋」,「並非密封」,又稱這只是一個「簡單結構」,梁「相信家中並無僭建物」,否則不會在該玻璃篷前多次接受媒體採訪(全文見右圖),接近候任辦人士又形容該篷多處通風;不過,姚松炎稱,從未聽過「通風就不是僭建」這種說法,只是業主自行演繹法例。姚解釋,該玻璃棚屬於「建築物以外的建築工程」,倘若沒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興建,則無論玻璃棚通風與否,均屬僭建。蘇啟亮也指出,判斷搭建物是否僭建,跟通風與否無關。
另外,根據政府現行的執法政策,由於該搭建物位於獲批建築物外,故不論風險多少,抑或是否新建,都屬於政府「須優先取締」的僭建物。屋宇署會要求業主拆除,否則會將物業「釘契」。
梁振英2000年以6600萬元購入上址兩座洋房,與家人居住至今,市值約達5億元。兩洋房合共樓面面積約4000方呎,並附連約近1萬方呎的花園空地,還有一個面積約1000方呎的泳池,於山頂豪宅而言,屬於極為罕有。
競選特首期間,梁振英的對手唐英年被揭發僭建「地下行宮」,聲望大跌,最終落敗。
候任特首梁振英承認寓所玻璃棚不當,昨日並已即時僱請承建商拆卸完畢,這一幕或許顯示梁振英危機處理得當,行事果斷,不拖泥帶水,但是他解釋僭建的一些說詞,有轉移視線之嫌,顯示他並未坦然認錯;另外,梁振英是專業測量師,對僭建物的認知,應該不存在什麼問題,事件中僭建的玻璃棚,本報請3名專業人士檢視圖則和照片後,都認定是僭建物,而梁振英竟然僭建了這個玻璃棚,他有明知故犯之嫌,使人十分遺憾。
測量師卻不知道僭建,梁振英說詞難以置信
梁振英的山頂豪宅寓所,2000年一手從發展商買入,據他解釋,玻璃棚的前身是一個木花棚,因為白蟻蛀蝕嚴重,幾年前,他在沒有向屋宇署入則情况下,將之改建為玻璃棚。不過,據地政總署1999年11月拍攝的高空圖,玻璃棚所在位置,看不到有花棚之類的構建物;另外,木花棚與這類山頂豪宅,顯得格格不入,發展商建木花棚來吸引買家?有點奇怪和不合情理。
據專業人士認為,梁宅所坐落屋苑,已經幾乎用盡了城規條例容許的地積比上限,僭建的玻璃棚面積約110方呎,固定於地面和大宅外牆,必須獲得屋宇署批准才可以搭建,梁振英承認並無入則,即是屋宇署並未批准,以梁振英的專業測量師身分,不可能不知道有關規定。
另外,玻璃棚與大宅內的客廳有門相通,即是說玻璃棚變相擴闊了客廳的空間,不過,梁振英解釋玻璃棚「為一金屬加玻璃的簡單結構,本質為一建在花園的玻璃篷,並非密封,沒有增加要計算入地積比例面積」,這個說法,有「降低」玻璃棚的實際用途之意,只是玻璃棚被「極速」拆卸,「罪證」消滅,已經無從判斷玻璃棚「大用」抑或「小用」,總之,梁宅享用了幾年僭建着數,卻是真實。
去年4、5月間,全城掀起揭發高官、名人寓所「僭建潮」之際,5月中旬,梁振英曾經邀請傳媒中人到梁宅作客,有傳媒人士見到這個玻璃棚,質疑過是否僭建。當時梁振英說由於僭建潮方興未艾,他也很緊張,曾經請了兩名專業人士檢視,都認為無問題,所以當時不認為玻璃棚是僭建。不過,事隔一年多、知道本報記者正在偵查玻璃棚的事之後,梁振英卻突然「確認」屬「無心之失」,以專業測量師而言,他當日的說法未免過於輕率了。
梁振英予人的印象,是一個謹慎的人,他就公共事務發言,都力求遣詞用字準確,一則是不犯錯,更重要是保護自己,不留口柄予人。以他的作風,加上測量師的專業身分,梁振英把僭建玻璃棚形容為「無心之失」,使人難以置信。
梁班子交政績是後話,首要身家清白不鬧醜聞
綜合種種情况,有理由質疑梁振英是在有意識,甚至是明知故犯情况下僭建,他僱請承建商極速拆卸了玻璃棚,現實上已經不涉及違規、違法情事,但是梁宅曾經違反《建築物條例》、違反城規條例,卻是事實,由於玻璃棚已經拆卸,當局也無從追究。不過,以梁振英的身分,市民對他的期望更高,要求也更高,若梁振英真的坦誠認錯,我們建議他請專業人士評估玻璃棚存在期間,梁宅享用了多少着數,等值多少,然後由梁振英折現捐贈給慈善機構,以體現特首應有的情操和承擔,而非極速地一拆了之。
從這件事,警示梁振英和他的團隊,他們握有權力,必須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而非為一己之私而謀;另外,梁班子的一切都接受公衆監察,市民、立法會議員、傳媒等會無時無刻地用放大鏡審視他們的一言一行。以政府架構改組在立法會所遇到留難,可以說,梁振英政府所面對詰難,與董建華和曾蔭權掌權之初比較,將更為嚴苛,所謂「蜜月期」只會極其短暫,甚至沒有,所以,梁班子甫履新立即就會面對最嚴厲檢視。
梁班子施政將交出什麼成績是後話,我們認為,梁班子首先要過身家清白這一關,特別是新任的副司長、局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等數十人,由於不同於續任官員有往績可稽,這數十人務必要通過嚴格品格審查,至於他們的住所有沒有僭建,相信更會是傳媒的偵查對象了。設若未正式施政卻已鬧出醜聞,梁班子的處境只會更為嚴峻。

明報記者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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